岗位常驻地:中国香港
***为主
1、具备优秀的全球化法律领导力与国际化战略视野,能够带领专业团队为集团重大经营决策、全球化业务布局提供高阶法律支撑与系统性战略解决方案。

2、系统掌握英美法系核心制度与司法实践,兼具多法域法律实务能力,在国际商事、公司治理、投资并购、信托管理、知识产权、劳动用工争议等领域具备扎实的专业积累与全流程实操经验。

3、精通企业商务运作规则与石油能源行业全链条法律法规,熟悉国际能源行业监管规则与商事惯例。拥有十年以上石油能源领域法律合规管理经验者优先。

4、具备体系化风险管控能力,能够精准识别、评估、处置并系统性防范境内外多维度法律风险。

5、英语作为全职工作语言,具备流利的法律英语谈判与文书能力;常驻香港工作,适应高频次全球差旅与跨时区协同工作节奏。

6、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,身体素质强健,具备优秀职业素养与高度敬业精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