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cyClass 塑料包装可回收性定义与分级体系解读
统一全球塑料包装可回收性判定标准,是推动全球塑料循环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基础。目前行业广泛采用的塑料可回收性基础定义,由美国塑料回收商协会 APR 与欧洲塑料回收商协会 PRE 在 2018 年联合发布,为跨国包装产品的可回收评估建立统一基准。
按照这套规则,一件塑料产品满足全部四项条件,才可判定具备可回收属性。第一,产品采用可被回收收集的塑料原料,材料具备市场价值,或受到法定回收计划支撑;第二,产品能够完成分拣,归集进入对应的回收处理流程;第三,材料可在商业化回收产线中完成加工、再生处理;第四,再生后的塑料,能够作为原料重新制造新产品。
这套定义并非用来限制新材料创新。针对新型材料,想要认定具备可回收性,需要证明材料可稳定足量收集、分拣,适配现有工业化回收体系;也可在材料体量足够支撑新建回收工艺的前提下进行评估。需要注意,四项条件仅作为可回收评估的前置门槛,达标不等于产品直接认定为可回收。再生塑料分为多个质量层级,最终品质高度依赖回收原料本身。产品实际可回收能力,由包装设计细节决定,一般需要借助 RecyClass 线上评估工具开展分析,并通过对应的可回收性认证方案完成正式认证。
RecyClass 体系将包装可回收性划分为 A 至 F 六个等级,可回收性能逐级下降。A 级代表包装设计实现完全可回收,F 级属于不可回收,仅能采取能源回收方式处置。
A 级包装支持闭环回收模式,典型场景如饮料瓶再生为新饮料瓶、食品包装再生为非食品类包装。该评级并不适用于仅做开环回收设计的包装。闭环回收在循环塑料经济中受到重点推崇,可最大限度减少材料损耗,降低塑料降解程度,提升材料循环复用次数,保留塑料本身的经济价值。
即便包装没有达到 A 级,B 级、C 级这类支持开环梯次回收的包装,相比原生塑料使用依然能够降低环境负荷,只要可以实现多次梯次利用,环保效益显著。部分产品出于功能需求,很难按闭环回收思路设计包装。在方案选型阶段,企业应当优先选择能够实现更长周期、多步骤梯级回收的包装设计方案。
